年例的主旨是祈祷风调雨顺、百业兴旺、国泰民安。一村过年例,周围村庄群众都来看热闹助兴,家家户户大摆宴席招待亲朋戚友,不论是否相识,
一律热情款待茶饭酒菜。每到年例期,村镇街道张灯结彩,各户盛筵宴请亲朋,来客越多,主人就越高兴,故有“年例大过年”之说,活动内容有游神、游灯、点灯、打醮、舞狮、舞龙、飘色、八音、武术表演、做大戏(粤剧)、木偶戏、燃放烟花炮竹等,一直闹至通宵达旦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年例的传统也随之有所改变,许多地方逐渐习惯于把“做年例”、“睇年例”变作“吃年例”。但作为茂名市特有的传统节日,它在茂名人民心目中依然有着深深的情结,对茂名人民有着重大的意义。
光绪《茂名县志?风俗》有载:“自十二月到是月(农历二月)乡人傩,沿门逐鬼,唱土歌,谓之年例。”据了解,明、清时年例已记入粤西的地方志,民国初年至解放初期比较盛行,后来曾一度中断。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,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飞速发展,年例逐渐恢复。年例,顾名思义就是一
年一例,以土地神的“社境”为单位,一个地方(有的为一个村子,有的为一个管理区,有的为一个镇)一年之中在一个固定的日子里做年例。按我们茂名地区的风俗习惯,从每年正月初二到清明前,各个地区逐个开始做年例,少数一些“翻秋”年例则几乎每个季节都有(但多集中在秋天),一般是一个镇、村为同一天,少数为两天,有的为三天(头天叫“起年例”,第二天叫“正年例”,后一天叫“年例尾”)。由于各个地区的年例日不同,因此才有亲朋戚友间相互探访的热闹。据载:年例唯粤西鉴江、罗江流域的村落所,清代已经十分流行。年例是当地民间敬神、游神、祭祀社稷、祈祷
风调雨顺、百业兴旺、国泰民安的活动。年例类似于元宵节,但又与元宵节不同。不同的是,每个地方做年例的时间不同,而有相当一部分的地区是把年例定在正月十五,即元宵节那一天。从正月初二开始,各个地方就陆续的开展了年例活动。年例实际上是扩大了的春节、元宵节、庙会,同时,它也包括祖先迁移落脚纪念日等在内的综合节日。年例内容:请道士拜忏、游神、祈求人寿年丰;敲锣年例之日,亲友不请亦来,可不带礼物,俗称“睇年例”,主人家盛情接待,宴饮尽欢。有些大户人家,朋友小孩子和进门皆派大利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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